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題:住房租賃新規若何為“安心租住”保駕護航?包養行情
新華社記者王優玲
肆意中斷合同、霸王條款、合同圈套、虛假房源、押金退還難……我國住房租賃市場蓬勃發展,但也出現一些亂象擾亂市場次序。為規范住房租賃活動,促進住房租賃市場高質量發展,《住房租賃條例》于日前公布,并將于2025年9月15日起實施。
“條例的出臺,是我國住房租賃市場規范化、法治化進程的主要里程碑。”浙江工業年夜學中國住房和房地產研討院院長虞曉芬說,條例將更好地規范住房租賃活動,從棲身環境、租賃關系、資金平安、權益落地和糾紛解決等方面為承租人供給全方位保證。
北京年夜學法學院傳授常鵬翱表現,條例針對住房租賃的現實痛點難點,在均衡租賃雙方好處的基礎上,適度傾斜保護承租人符合法規權益,凸顯了平易近生底色。
——針對出租房不適居的現象,條例既明確了出租房的基礎標準,即合適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標準和請求,還制止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躲室、車庫等非棲身空間單獨出租用于棲身,并請求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下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合適設區的市級以上處所國民當局規定的標準。
“這些請求能確保承租人的基礎棲身質量,在此基礎上,為了保證承租人安寧的棲身環境,條例特別規定出租人不得私行進進租賃住房。”常鵬翱說。
——針對租賃押金糾紛多發的現象,條例提醒“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況等事項”,并明確規定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況以外,出租人無正當來由不得扣減押金。
——針對租賃關系不穩定的現象,條例規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許其他不符合法令方法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或許騰退租賃住房。
——針對租賃合同備案少的現象,條例除了為出租人供給辦理備案的通道,即通過住房租賃治理服務平臺等方法向房產治理部門備案,還在出租人未辦理時,給予承租人辦理備案的權利,以滿足承租人的現實需求。
除了規范租賃雙方的行為,條例對相關經營主體“要做什么”“不克不及做什么”提出了哪些請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討中間副主任浦湛說,對于住房租賃企業,請求發布房源信息應真實、準確、完全,不得發布虛假或誤導性房源信息;從事轉租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設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并向社會公示。對于經紀機構,請求發布房源信息前要實行相關核對信息和實地檢查房源責任,收費服務項目要明碼標價等。對于網絡平臺經營者,請求應當核驗住房租賃信息發布者的真實成分信息等。
在監管層面,清華年夜學房地產研討中間主任吳璟說,條例從租賃市場監包養網比擬測和信息公布、對住房租賃活動流程的治理以及對住房租賃活動的監督執法等三個方面明確了處所當局的具體職責。在最受關注的房錢方面,條例請求“設區的市級以上處所國民當局應當樹立住房房錢監測機制,按期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分歧區包養網域、分歧類型住房的房錢程度信息”。
保證承租人權益,糾紛解決機制是主要環節。在租賃活動中,因押金返還、住房維修、住房騰退等包養網產生糾紛該怎么解決?
虞曉芬說,條例構建了多元化、多層次的糾紛化解體系,明確了承租人可通過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多種途徑解決租賃糾紛,有用破解了承租人“維權難”的問題,充足保證了承租人的符合法規權益。
“條例已經出臺,隨后的落實很關鍵。”浦湛表現,一方面,處所要根據條例,結合當地實際,加速出臺處所性住房租賃條例,盡快在全國范圍構成完備的住房租賃法規體系;另一方面,要強化監管執行力度,對有關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網絡平臺經營者的違規行為,該矯正的期限矯正,該處罰的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