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坂俊廣】論劉宗周思聊包養心得惟的意與知——從與史孝復的爭論來看

論劉宗周思惟的意與知

——從與史孝復的爭論來看

作者:早坂俊廣(japan(日本)信州年夜學人文學部傳授)

譯者:申緒璐(杭州師范年夜學公共治理學院副傳授)

來源:《浙江社會科學》,2019年08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七月廿一日庚寅

          耶穌2019年8月21日

 

內容撮要

 

劉宗周暮年提出“意為心之所存”的命題,引發了與余姚史孝咸、史孝復兄弟的爭論。史孝復堅持王陽明所說“知為心之所存”,反對劉宗周的命題。雖然劉宗周認為兩種提法年夜同而小異,但史孝復批評“意為心之所存”的命題會引發不用要的誤解。進而劉宗周提出“意為心之本體”“好善惡惡意之動”,史孝復指出由此而來的“存”之功夫無法踐行,工夫重要在心之發用時做。通過對辯論的考核亦可看出,雖然與王陽明的提法有所分歧,但劉宗周始終堅持與王陽明思惟的分歧,盡力融納史孝復的批評。在這一點上,黃宗羲的相關批評確實有掉公允。

 

一、引言:被排擠的“姚江書院”一系

 

浙江余姚有一處被稱作“姚江書院”①的義學,創建于崇禎十二年(1639年)9月,位于余姚雙雁里剛剛賣出的“半霖沈氏”的宅子。②崇禎十二年,劉宗周62歲,姚名達的《劉宗周年譜》(以下簡稱《姚譜》)專門記載,“是年沈國謨與管宗圣、史孝咸、史包養網單次孝復等創義學于余姚雙雁里半霖沈宅,是為姚江書院之濫觴,蓋與師長教師背道而馳者也。”③

 

姚江書院之濫觴的余姚士人活動,遭到姚名達的劇烈批評,這一觀念大要繼承黃宗羲。對于其師劉宗周活著之時紹興地區的思惟動向,黃宗羲有如下描寫:

 

當是時,浙河東之學,新建一傳而為王龍溪(畿),再傳而為周海門(汝登)、陶文簡,則湛然澄之,禪進之。三傳而為陶石梁(奭齡),輔之以姚江之沈國謨、管宗圣、史孝咸,而密云悟之,禪又進之。會稽諸生王朝式者,又以捭闔之術,鼓動以行其教。證人之會,石梁與師長教師分席而講,而又為會于白馬山,雜以因果僻經妄說,而新建之傳掃地矣。(《子劉子行狀下》)④

 

黃宗羲“分席而講”“為會于白馬山”的表述,作為陶奭齡(石梁)一派與劉宗周分道揚鑣的證言而著名。據此,也可以說“白馬別會”是明末紹興證人社決裂(即劉宗周學派決裂、浙東學術不合)的象征。⑤本文并非正面討論此問題,不過在論述過程中對黃宗羲的這一見解也會提出異議。

 

本文將剖析劉宗周與余姚史孝咸、史孝復兄弟之間關于“意”與“知”的往復討論。由于是暮年的討論,作為確定的、完成的內容而討論劉宗周思惟的情況良多,本文則盼望作為變動的、不確定的內容而予以探討,進而剖析思惟史上“劉宗周密黃宗羲”這一過程的變動性。⑥

 

二、爭論的佈景

 

起首回顧一下劉宗周與史氏兄弟之間思惟論爭的佈景。崇禎十三年(庚辰,1640年,劉宗周63歲)正月,陶奭齢往世。《姚譜》提到“奭齢等集會于白馬山房,師長教師等主講于古小學,而派別成矣。奭齢既沒,其友生沈國模、史孝咸、史孝復、短期包養王朝式、管宗圣、邵曾可等宣揚宗風,勢力益盛。師長教師益自斂抑,不與之爭。”⑦崇禎十五年(壬午,1642年,劉宗周65歲)12月,師從馮從吾(少墟)的董標拜見劉宗周,對于劉宗周《年夜學》之要在于“誠意”的主張表現懷疑,之后提出了《心意十問》,對此答覆即《答董生心意十問》⑧。有關董標的問題,張履祥認為:

 

又妄意此友胸中本無所見,亦非實有所疑而后發問。祇因師長教師以誠意為教,立此十問題目,強設疑端,以足其數罷了。否則何故十端之中,竟無一語逼真著里之言乎?⑨

 

確實這是沒有逼真實感的提問,但卻成為史孝復與劉宗周爭論的引子。劉宗周對其答覆的內容,《姚譜》中歸納綜合說:“大略言意為心之主宰,即主宰而風行在此中。固不成以意為發、心為存。亦非截然以意為存、心為發也。”⑩

 

崇禎十六年(癸未,1643年,66歲)6月13日,劉宗周前往紹興。據記載,回鄉之后的講學中,大要作為資料提出了與董標的問答,“時史孝復駁師長教師心意十答,師長教師作十商以復之。是月,又有答史子復(即孝復)書,皆發明答董生未盡之意。”[11]“是月”即該年10月,劉宗周于11月寫了《年夜學誠意章句》、《證學難解以及知己學說》(《姚譜》),大年節寫了《答史子虛書》,即回應史孝咸質疑的書信。第二年是北京淪陷、天子自縊的動蕩一年,又來歲“明福王弘光元年乙酉即魯王監國之年(1645年,清順治二年)師長教師六十八歲”(《姚譜》)三月,劉宗周完成《年夜學古文參疑》的考訂。該月,雖然有給史孝咸的書信,但未說起此書以及之前的書信。史孝復對《年夜學古文參疑》亦提出質疑,蒲月劉宗周寫信回應。隨后清軍兵破南京,“福王宵遁,不知所往”(《姚譜》),水也不喝的劉宗周于蒲月二十九日去世。劉宗周臨逝世之前還在修改《人譜》,此事很是有名。但假如回頭來看則會發現,其最暮年最投進的思惟論爭,就是和史孝復的問答。[12]

 

與余姚史氏兄弟的問答順次為:

 

*1643年10月《商疑十則答史子復(即翻董生前案)》(以下稱為【A】)

 

*同年同月《答史子復(孝復,癸未十月)》(以下稱為【B】)

 

*同年12月《答史子虛(孝咸,癸未大年節)》(以下稱為【C】)

 

*1645年3月《答史子虛三(乙酉三月)》(以下稱為【D】)

 

*同年5月《答史子復二(附來書,乙酉蒲月)》(以下稱為【E】)[13]

 

除此以外,對本文極其主要的資料還有僅為四庫全書本《劉蕺山集》卷八所收的《答史子復二(附來書)》。雖然《劉宗周選集》第3冊收錄了,但從《四庫全書》轉錄時卻整整遺漏了一行,[14]這段資料的遭受真是不幸。雖然此書的執筆時期不明,但末尾“惟裁正幸甚。轉呈令兄待正,何如?”以及書信中所討論的“幾”,在【C】(即與“令兄”史孝咸之間)也有討論,因此此書極有能夠寫于【B】、【C】之間(以下稱該書為【B+】)。並且,《四庫全書》本中此書被記作“二”,【E】為“三”,本文亦這般懂得。

 

三、爭論的構成

 

1.“意”與“知”

 

如前所述,論爭來源于《答董生心意十問》,此處選取劉宗周最有代表的一段發言。

 

意者,心之所以為心也。止言心,則心只是徑寸虛體耳。著個意字,方見下了定盤針,有子午可指。然定盤針與盤子,終是兩物。意之于心,只是虛體中一點精力,仍只是一個心。[15]

 

被稱為“心意十問”的與董標的問答中,“心”與“意”的關系是中間話題。與史孝復的爭論延續了這一話題,同時將討論的重點轉移到“意”與“知”的關系上。如前所述,史孝復“篤信致知之學”,因此會有這樣的轉變。與被張履祥批評的“胸中本無所見”的董標分歧,史孝復的辨難極包養妹其尖銳,兩者的論爭也極其劇烈。如良多的爭論那樣,與其說兩者間達成某種共識,莫若是各執已見地爭論,直至兩人往世。

 

但這并不是說兩人交惡構怨,至多在劉宗周這里,反復對史孝復表達謝意,堅持二者最終必定能達成分歧。起首要對這一點予以確認。

 

【A】的第四則,從史孝復震驚的質疑開始。

 

質疑云:“某之所謂意者,蓋言知也。心體渾然,說個知字,方見有個定盤針,有子午可指。”又曰:“以意為定盤針,則適莫信果,無所不主。”[16]

 

這里的“某之所謂意”即《史隱君文學兄弟傳》中的“師長教師之所謂意”,“某”不是史孝復的自稱,而是指劉宗周。換言之,董標的問答中,劉宗周以指南針的比方說明“意”,但史孝復認為難道不是指“知”嗎?

 

“又曰”以后的部門較難懂得。“適莫信果”的“適莫”出自《論語·里仁篇》的“正人之于全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信果”出自《論語·子路篇》的“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君子哉”。朱熹訓“適”為“專主”,[17]“莫”為“不宜”。“言必行,行必果”被看作君子的行為方法,“君子,言其識量之淺狹也。此其本末皆無足觀,然亦不害其自守也。”可見無論哪個詞語假如被否認地陳述,這些表述就可以看作“意”。他的辨難可以懂得為“假如以意為指南針,那么其做出的任何價值判斷(適莫)和堅守本身的立場(信果),都必定成為主導(意被其牽制)”,具甜心花園有這樣正告的意味。

 

對此,劉宗周答覆是“即來教適莫信果,亦彷佛見得子午樣子。子午是活適莫,適莫是逝世子午。其實活者是意,逝世者非意包養條件。以此推測往,意字漸清楚了。”[18]生機勃勃的“意”確實能作為指南,但絕不克不及使其固定化(“逝世”),意的唆使中天然包括價值判斷,但不克不及在它唆使標的目的之前先立下價值判斷。雖不克不及確定劉宗周的這個說明必定被史孝復接收,但在此之后,對于“意”中看出“指南針唆使標的目的感化”的劉宗周,史孝復認為“知”才是更貼切的觀點都沒有改變。之后的討論中,各自依照各自的懂得繼續進行。

 

以上爭論暫置一包養軟體邊,對于史孝復認為“(劉宗周)之所謂意者,蓋言知也”的說法,劉宗周也是一半反對一半贊成。以下資料還是來自【A】的第四則。

 

心體只是一個光亮躲,謂之明德。就光亮躲中討出個子午,見此一點光亮原不是蕩而無歸者,愚獨以意字當之。[19]

 

從頭說明本身的立場之后,劉宗周表現“總之,心一也。師長教師以為知者便是意中之知,而仆之以為意者便是知中之意也。”[20]【A】的標題上附有“即翻董生前案”一語。前文提到,《姚譜》有關【A】認為“皆發明答董生未盡之意”。“翻”一詞帶有不僅僅是“發明未盡之意”的意思。本文中按字面懂得是“被翻轉”,難道不是在這里的討論中想要表達的嗎?此援用之后,雖然劉宗周提到“前柬[21]云‘不覺掉笑先得我心者’,以此。”可是史孝復認為他所說的“意”難道不是“知”嗎?對此,劉宗周承認本身并不在意(想說但無法說),可以說確切的表達就是“翻”字。

 

不僅這般,史孝復的這種批評,在后面的議論繼續出現。劉宗周在【B】的開頭部門,就對【A】的討論中“蓋亦有與愚見相互發明者。如謂仆之所云意,蓋言知,是也。”對史孝復所說予以了好心的評價,并就“意”與“知”的關系繼續論述。

 

知意之與知分不得兩事,則貼心與意分不得兩事矣。[22]分晰之見,后儒之誤也。意為心之所發,古來已有是疏,仆何為獨否則?第思人心之體,必有所存而后有所發。如意為心之所發,則孰為心之所存乎?如心以所存言,而意以所發言,則心與意是對偶之物矣,而惡乎可?[23]

 

引文末尾所說“而惡乎可”在《史隱君文學兄弟傳》和《四庫全書》本中,更進一個步驟解釋,“如意為所發而知為所存,則意與知亦是對偶之物矣。”不把“知”、“意”、“心”看做“兩物”或“對偶之物”的劉宗周的基礎態度已經很是明確。包養心得雖然這一點很主要,可是這并不料味他將此三者看做完整統一之物。劉宗周繼續說到“總之,存發只是一機。[24]故可以所存該所發,而終不成以所發遺所存。”他最為重視的還是“所存”即“意”的條件。

 

對于這“存、發”的問題,下一節再討論,現集中圍繞二人有關“意”與“知”的討論。底本【A】第一則,以史孝復“誠恐拋卻知己,單提誠意,必有誠非所誠者”的問題開始。對此,劉宗周提出“格致是誠意功夫,明善是誠身功夫,其旨一也”,進而主張:

 

蓋以誠意為主張,格致為功夫,功夫結在主張中,并無先后可言,故格致無特傳。止言主張,誠難免前人之病。然若不提起主張,而漫言功夫,將必有知非所知之病矣。[25]

 

可是,在這一點上二人無法妥協。在劉宗周最后給史孝復的書簡【E】中,仍同樣反復強調這一點。從【E】的開頭所錄史孝復的書信來看,他的立場很是明確。《年夜學》中“致知”先于“誠意”,《中庸》中“明善”先于“誠身”,《論語》中“知及”先于“仁守”,即圣學傳統的“知先行后”的立場。要言之,“心之所存”“心之主宰”“心之所以為心”的“意”是焦點概念,對其“誠”之的功夫是最優先的工作,史孝復批評劉宗周的這一觀點,并從對“知己”完整信賴的陽明學立場予以反駁。[26]

 

對此批評,劉宗周主張本身的學說與史孝復,即陽明學更接近。“誠意之必先格致也,與誠身之必先明善也,夫人而知之,仆亦嘗竊聞之矣。”起首確定了史孝復的主張,然后提出:

 

一日有感于陽明子知行合一之說,曰“知之逼真篤實處便是行。”夫逼真篤實,非徒行字之合體,實即誠字之別名。固知知行是一,誠明亦是一。所以《中庸》一則互言道之不明不可,一則合言誠明、明誠,可為深切著明。惟是立教之旨,必先明而后誠,先包養管道致知而后誠意。凡以言乎下手得力之法,若是以而及彼者,而非果有一先一后之可言也。[27]

 

值得留意的是,站在陽明學立場上的史孝復進行剖析,與此相對劉宗周強調綜合的立場。劉宗周在此與其要顛覆對方的理論,莫若是繼續自我推進,主張本身的學說其實與王陽明的“知行合一”理論更接近。輶訛輦當然,劉宗周并非完整依賴陽明學。劉宗周對于王陽明所說“道問學是尊徳性功夫,惟精是唯一功夫,明善是誠身功夫,格致是誠意功夫”(《傳習錄》上卷第26條),在承認王陽明相即地掌握以往看作對立的概念的理論貢獻同時,亦做出如下奧妙的評判:

長期包養 

將古來一切劈開兩項功夫,盡一起配合一事,真年夜有功于學者,猶恐不克不及合也。直于《年夜學》功夫邊事,輕輕加一良字,以合于明德之說,以見即功夫即本體,可為費盡苦心。[29]

 

從這一點所看出的劉宗周暮年奧妙的陽明學觀,下一節仍將討論。在此想要強調的是,從劉宗周的語氣來看,似乎他認為本身已經與史孝復達成分歧。下面的援用之后,劉宗周提出“凡此皆丈妙契有日,即仆亦嘗口耳而聞之,頗見一二于《參疑》中,已蒙丈稍稍印可。”書信開頭“同調”的表現再次出現。至多從史孝復來看,對于比擬“(致)知”更重視“(誠)意”的劉宗周的學說,大要無論若何是不克不及接收的。可是劉宗周并沒有覺察這一點上本質的區別,用弓矢的比方化解兩者的分歧:

 

丈有見于功夫邊事重,舍功夫別無主張可覓,以自附于一先一后之本文。仆竊有見于主張邊事重,離卻主張亦安得有功夫可下,以自附于古本諸傳首誠意。與所謂誠其意者,直指單提之本文。政如射者,先操弓挾矢而后射中,與欲射中而始操弓挾矢,不克不及無少異,然其實同于一射罷了。又如道長安者先辨出門旅程而后進京師,與必有欲進京師之意而始出門以取旅程,不克不及無少異,其實同是長安道上人,則亦何害其為年夜同而小異乎?[30]

 

這一弓矢的比方,在【B+】中也有論述。那里觸及“存、發”的問題,提出“仆則以為致知之功全在甜心寶貝包養網存處,不在發處。如在發處,則箭已離弦,若何控持?若箭未離弦時作控持,依舊在存處也。”[31]嚴格說來,上述【E】的論證方式,本身提出的比方能夠會導致對本身的否認,理論上是非常危險的。為什么呢?底本與“致知”相關的比方用以說明“意”與“知”的差別,並且這樣的差異最終是“年夜同小異”的。進而言之,不“知”“長安”而有欲往之意,在理論上能夠嗎?不得不再做出復雜的說明。[32]

 

可是劉宗周自己能夠并沒有察覺到此問題。因為在說“發”之前的“存”的把持力有用發揮的話(假如連這一點能夠被擔保的話),那么就沒有問題。底本劉宗周所謂的“意”就是“知”,史孝復是承認的,最終“年夜同小異”包養sd。前文提到,無論《劉譜》還是黃宗羲的《子劉子行狀》,雖然都說劉宗周的陽明學觀有著“始而疑,中而信,終而辨難不遺余力”的變化,可是假如說“不遺余力”就太過了。[33]他反復對史孝復說“同調”“年夜同小異”,嚴重地說,這是劉宗周思惟的熱昧平行而言,他意識到了本身與陽明“知行合一”論的接近。長期包養並且,不論用什么樣的表達方法,史孝復的“所謂意者,蓋言知也”都確實作為一種有魔力的話語(MagicWord)在發揮感化。

 

在【B】中,劉宗周還有如下的說法:

 

總之,同心專心耳。以其存主而言謂之意,以其存主之精明而言謂之知,以其精明之地有善無惡歸之至善謂之物。識得此,方見心學一原之妙。[34]

 

從此表述來看,劉宗周絕對不是只重視“意”,而是相即地輿解“心”“知”“物”。這一點與重視“致知”,主張“知先行后”包養犯法嗎的史孝復有著很年夜分歧的。史孝復生怕是根據劉宗周的說法,才提出【B+】中“合言之,則意為心之意,知為心之知,物者心之物,無容二也。析言之,則心之發動為意,心之精明為知,意之地點為物,無容混也。是所謂理一而分殊也。”[35]對于這帶有明顯史孝復剖析性風格的觀點,劉宗周基礎承認。

 

承教理一分殊之說,自是通論。“合言之,意為心之意,知為心之知,物為心之物”,不待言矣。“析言之,心之發動為意,心之精明為知,意之地點為物”,年夜段亦是。[36]

 

接著在“愚見稍加婉轉”一語之后,展開本身的議論。“愚見稍加婉轉”直接地說就是“我的觀點加倍細致婉曲”,換言之“加倍復雜”。在此我們也感觸感染到了劉宗周曖昧的態度。

 

2.“存”與“發”

 

劉宗周認為“意為心之所存”,這是他思惟的焦點。可是如前節所引【B+】所說“如在發處,則箭已離弦,若何控持?”在這段發言以前,他還說過“以為致知之功全在存處,不在發處”這一點也有需要留意。在此處爭論的焦點難道不是天然地變到“知”了嗎?確實,【A】中劉宗周承認“師長教師以為知者便是意中之知,而仆之以為意者便是知中之意。”因此在劉宗周看來,這一點的議論不存在差異。但即便這包養犯法嗎般,至此“知”成為議論的焦點,無外乎論爭的對手是史孝復。

 

【B+】中可以看出史孝復的學說為,“心為虛靈之官。”“以言乎所發則為意,所發外別無所包養合約存,所存則仍此虛靈也。”“如明鏡然,對美醜而影現焉,鏡之所發也。而影之外別無所存之影,所存則虛明之體也。”[37]史孝復說完這段以后,對劉宗周提出了注17所引的批評“必欲求其所存,而以意實之,則心亦窒礙而不靈矣。”

 

對此,劉宗周在【C】,即致其兄長史孝咸的書信中進行了反駁:

 

前人學問全部向靜存處用,更無一點在所發處用,并無一點在將發處用。蓋用在將發處,便落后著也。且將發又若何用功?則必為將為迎為憧憧而后可耳。若云慎于所發,依舊是存處功夫。[38]

 

劉宗周“意為心之所存”的思惟焦點遭到批評,雖然主張“存處功夫”的主要性,但并沒有從正面往回應。因為并非只要從“意為心之所存”的懂得才幹說明“意”。也就是說,本文以“對于紛亂、無法安寧的狀況只能匆倉促應對”懂得“憧憧”之語,這一段在【B+】所錄史孝復的論述中,表現如下:

 

獨也者,以知己所獨知而言,恐不容別以好惡兩在而一機,而以意當之也。有好心而知之,有惡意而知之,無善無惡而亦知之,寧僅二三。即千變萬化,交錯紛紜,而知己炯然獨照,初無兩知,故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夫晝夜之間,其構斗乎吾前者,寧可數計哉?而知故自若,此知己所以為至妙至妙,而萬萬非憧憧擾擾之意所可同年而語者也。[39]

 

史孝復周全否認【B】中劉宗周所說“做好惡兩在而一機,所以謂之獨。如曰有善有惡,則二三甚矣。獨即意也”的主張。在此史孝復明確表現,“知己”才是應當依據的指針。剛剛援用的【C】中,劉宗周延用以“憧憧擾擾”描述“意”的史孝復之說,反過來議論,用于對“所發”的批評。這樣的反論顯得有些勉強。因為,與明確主張“憧憧擾擾之意”的史孝復比擬,劉宗周不克不及以“憧憧”來否認“知”。因為已經接收“所謂意者,蓋言知也”,不得不這樣。

 

回到本節的主題“存·發”,底本劉宗周并不拘泥于兩者的區別。上節已經介紹了【B】中劉宗周“存發只是一機”的說法。這段發言之后,【B】中的話題轉移到王陽明的四句教,特別是“有善有惡意之動”。劉宗周將此話改為“好善惡惡意之動”,以此批評陽明的學說。

 

如以善惡屬意,則好之惡之者誰乎?如云心往好之心往惡之,則又與無善無惡之旨相戻。今據本文,果好惡是意,則意以所存言,而不專以所發言,明矣。好惡云者,好必于善,惡必于惡,正言此心之體有善而無惡也。做好惡兩在而一機,所以謂之獨。如曰有善有惡,則二三甚矣。獨即意也,知獨之謂意,則意以所存言,而不專以所發言,明矣。[40]

 

引文標海浪線之處,在《史隱君文學兄弟傳》與《四庫全書》版【B】中,為“意以所發言,而不專屬所存”,“存”與“發”的地位替換。[41]換言之,可以在所發上說意,并非只能在所存上說。因該書的宗旨為“存發只是一機”,之后可以見到與下劃線部門雷同的“意以所存言,而不專以所發言。”(下劃線部門)同樣的表達出現兩次,如《史隱君文學兄弟傳》與《四庫全書》版【B】中相反的表達方法一并,難道不是要強調“一機”這一點嗎?可以說,這恰是劉宗周的風格。

 

為何說“這恰是劉宗周的風格”呢?【B+】的末尾提出“弟所吃緊者,總之不爭存發二字。而爭‘有善有惡意之動’非《年夜學》本心,終不若認定‘好善惡惡為意之動’為親切也。”[42]上文剛剛提到,近似的議論在【B】中也能看見,但假如簡單地接收這句話,“意為心之所存”這一點在劉宗周思惟中就不再占據焦點地位了。當然,這段話之后他提到,“此外亦不及細申,聊質以年夜意這般,惟裁正幸甚。轉呈令兄待正,何如?”(同上)兄長史孝咸也牽涉到議論之中,坦白地說,對包養俱樂部于史孝復尖銳的爭論,大要只能這般應付了。在本節前半部門的討論中,劉宗周底本已經接收了史孝復這些的批評,但在史孝復的批評中還有如下嚴厲的說法:

 

竊謂貼心體之本虛,則不用于所發外別尋一所存者以實之。知獨之為知,則不須曲倩好惡兩在而一機者以當之。心意既認得明白,不作異解,則圣經條目先后逐一天然。誠正一關初無不了之案,而前所云“意為心之主宰,意為體,心為用”,種種創論,自可冰釋矣。[43]

 

“不用于所發外別尋一所存者以實之”“不須曲倩好惡兩在而一機者以當之”“異解”“誠正一關初無不了之案”“種種創論”這些充滿挑釁的言論,帶有嘲弄劉宗周的滋味。即便這般,劉宗周所說“弟所吃緊者,總之不爭存發二字”,并不與史孝復針鋒相對,而是舉起白旗。考慮到這一點,史孝咸也卷進史孝復的爭論,轉移對包養留言板王陽明學說的爭論。

 

四、結語

 

本文剖析了劉宗周暮年與史孝復的論戰。有關劉宗周的思惟結構以及思惟史上地位的研討很是多。可是按照具體的脈絡進行思惟剖析的還未幾見。本文限制在劉宗周與史孝復之間的討論,梳理兩人論爭的過程,以此闡明以往研討尚未觸及的劉宗周思惟來源(劉宗周為何這般說)與其思惟的彷徨。受限于這樣的考核方式,本文中對于研討對象的每一句話,都逐一地依照《學言》等思惟資料和其他書信來剖析。

 

雖然二者的爭論以雙方的往世而結束,但即便繼續爭論,應該也不會有圓滿的結果。文中已經數次提到,劉宗周認為本身的主張與史孝復的意見沒有太年夜的差異,包養一個月價錢也屢次感謝史孝復的批評。上面是尚未援用的資料,資料【A】中史孝復已經將劉宗周的思惟概況為:

 

竊觀前后主旨,總不出以意為心之主宰,然某必舍知己不言而言意者,蓋嘗沉思而得之。緣陽明以后諸儒談知己之妙,而考其致處,全不相掩。因疑知己終無憑據,不如意字確有可依耳。[44]

 

對此,劉宗周表現“至及近時知己之弊,直說出愚意中事,何幸先得同然,不料苦心相證乃爾。”雖然之后兩者的主張沒能達成共識,可是【E】的結語中也有“丈之啟我亦已多矣”[45]的謝辭。這可以看作劉宗周對史孝復的屈從,或許劉宗周因史孝復的批評而使本身的思惟飛躍。就我而言傾向前者,在劉宗周的暮年雖然出現了思惟的糾結,可是也有如下的評論。史氏包養網心得兄弟傳記中,最后“闕史曰”的部門歸納綜合了史孝咸、史孝復兄弟的歷史意義。

 

世有能恢復本意天良,如王子者乎?……隱君、文學兄弟則問之極其審,辨之極其明。蓋自劉子揭誠意之教,隱君先辛未六年即問學劉子者,得前人學問無一點在所發、將發處包養網dcard用語而疑釋矣。此所以有學問以立誠為第一歩之說也。文學反復數千言,亦疑知己無憑據,不如意字確有可依。劉子所謂說出愚意中事也。隱君、文學,其真能叩劉子之學者哉!其真能守王子之道者哉![46]

 

也許最接近劉宗周自己的真實感覺的,就是這段評論。雖然劉宗周沒有看過這段評論,可是本文所援用的劉宗周的話語可以支撐這一點。

 

對此,黃宗羲又若何評價呢?他對史氏兄弟在內的余姚人士進行了劇烈的批評,這一點本文開頭就提到。黃宗羲有如下的文章。

 

余謂先師之意,即陽明之知己。先師之誠意,即陽明之致知己。

 

這是黃宗羲《董吳仲墓志銘(壬子)》中的話。黃宗羲的這種說法,我不由覺得很不恰當。《墓志銘》的開頭,提到劉宗周創立“證人書院”,并誠實地指出也是“當先師講學之時,圓澄圓悟兩家子孫,欲以其說竄進,先師毎臨講席而嘆”。[47]假如將他的話合起來考慮,明顯他是把余姚士人考慮在內。盡管這般,黃宗羲應用了與史孝復的論爭中,劉宗周提出的觀點來判斷其與王陽明的關系。這般極力攻擊史氏兄弟等余姚士人的黃宗羲,難道不了解劉宗周給史孝復的書信中說“蓋亦有與愚見相互發明者,如謂‘仆之所云意,蓋言知’是也”嗎?[48]

 

黃宗羲對于同為劉宗周門下的惲日初的批評也很是著名。對于惲日初,黃宗羲批評道:

包養一個月 

董標《心意十問》、史孝復《商疑十則》,皆因學者疑此而辨明之也。今節要所載董、史問答,往其根柢而留其枝葉,使學者觀之,茫然不得其歸著之處。(《答惲仲升論子劉子節要書》)[49]

 

黃宗羲具體點名董標和史孝復,還指責惲日初《劉子節要》的編纂沒有傳達其師的本意。可是《劉子節要》[50]中,也收錄了“師長教師之所謂意,蓋言知也”一句。黃宗羲應該了解的,就此而言至多不克不及說是“往其根柢而留其枝葉”。並且,劉宗周自己對提出此句的史孝復反復表達謝意。不得不說不僅對史孝復和惲日初,即便對劉宗周,黃宗羲也有不誠實一面。

 

最后補充的是,在本文開頭提到的余姚書院的士人中,能夠調整融會王陽明和劉宗周的思惟而繼承者,其代表是邵廷采。雖然說這樣的思惟能不克不及說是勝利的還需求日后的論證———這也是今后不得不研討的課題,但至多暮年的劉宗周(雖然紛歧定了解,但假設)了解姚江書院的目標后很是高興。這里說“至多”,當然是考慮到史孝復。假如是他的話,后續的來往必定很難進行,會再一次劇烈地爭論。雖然這完整是沒有歷史意義的猜測,但對我個人而言并非無稽之談。對于“無意義但風趣”之事,大要不得不接收劉宗周和史孝復兩方的批評。

 

注釋

 

[1]有關其活動的最詳細資料,可參見《姚江書院志略》,《中國歷包養女人代書院志》第9冊,江蘇教導出書社1995年版,清乾隆五十九年刻本影印。別的,邵廷采的《思復堂文集》中,有大批與其相關的文章。當代的相關研討有錢茂偉:《姚江書院派研討》(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文明藝術出書社2005年版),邢舒緒:《邵廷采與姚江書院派研討》(浙江年包養違法夜學出書社2016年版)和孫中曾《證人會、白馬別會及劉宗周思惟之發展》(收于鐘彩鈞主編:《劉蕺山學術思惟論集》,中心研討院中國文哲研討所1998年版)。不過,以上皆缺少思惟方面的剖析,對筆者而言,最無益的先行研討為吳震:《“證人社”與明季江南士紳的思惟動向》(收于《明末清初勸善運動思惟研討》,臺灣年夜學出包養sd書中間2009年版)。

 

[2]《姚江書院志略》的《姚江書院緣起》中記載,“義學之建,蓋自崇正己卯菊月始也。城南夙有包養網評價尚友堂之會,毎會必商所以養賢育才講學論道之地。適半霖沈氏以宅求售,觀者善之。半霖系雙雁里,往圣宮可數里許。南山聳秀于前,雙溪環列于側。于是聘君求如沈師長教師、今崇祠郷賢霞標管師長教師、征士拙修史師長教師、越征士金如王師長教師、楚聞人雷天鄭子鼓舞稱嘆,以為是誠得其地矣。”現余姚市南郊著名為“磨刀橋”的公交車站與“磨刀橋路”的處所,過往的“雙雁里半霖”大要在此一帶。

 

[3][7][10][11]《劉宗周選集》第6冊,吳光主編,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年版,第428、429、458、461頁。

 

[4]《黃宗羲選集》第1冊,吳光主編,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年版,第253頁。

 

[5]對此不克不及詳述,但吳震傳授認為,白馬山房的集會并非證人社的決裂,只是證人社活動的一部門。參見《明末清初勸善運動思惟研討》,第272~276頁。概言之,是與“年夜會”相對的“小會”,與“主會”相對的“分會”。本文亦持此觀點。

 

[6]與本文視角分歧,但同樣持變動性的觀點有馬淵昌也《劉宗周から陳確へ―宋明理學から清代孔教への轉換の一様相―》,《japan(日本)中國學會報》2001年第53集。

 

[8][15][16][18][19][25][27][34][44]《劉宗周選集》第2冊,第337-340、337~338、342、342、342、341、385、380、348頁。

 

[9]張履祥:《書某友心意十問后》,《楊園師長教師選集》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596頁。

 

[12]中純夫《論劉宗周的〈學言〉———從慎獨說到誠意說》(《劉宗周の「包養dcard學言」について―慎獨説から誠意説へ―》)中,在討論“所有的為65歲甚至66歲語錄”的《學言·下》的資料價值時,提出“臨近暮年,劉宗周的思惟發生了極年夜的變化,今朝還沒有相關論述。”(《中國思惟史研討》2002年第25號,第95頁)本文基礎接收這一觀點,剖析劉宗周“暮年”的思惟彷徨及其意義。

 

[13]從傳記來看,該包養網站書信所寫之時史孝復已經往世。書信中討論到的《年夜學古本參疑》的完成時間亦有收支,存在許多可疑之處。編集劉宗周選集,作史孝復傳記的董玚似乎沒有留意到。該問題待考。

 

[14]《答史子復二(附來書)》(《劉宗周選集》第3冊,第536頁)中史孝復的書信部門,“愚見以為,心者虛靈之官。雖曰有體,要非塊然實有可執著指。心即理也”的處所,下劃線(“指”字與“心”字之間)罅漏“名者也。曰體用,曰存發,皆不得已而強有名言耳。蓋”。從四庫全書本來看,正好脫落一行,其內容對于兩者的爭論而言,長短常主要的(難得的史孝復的話語),盼望得以早日更訂。

 

[17]【A】第五則中,劉宗周說“頃閱《居業錄》云:‘心有專主之謂意。’年夜學解以為心之所發,恐已然。敬齋未為無見。”確定胡居仁將“意”解釋為“心有專主”的狀態。(《劉宗周選集》第2冊,第344頁)史孝復在此提出訓為“專主”的“適”字,能夠暗示劉宗周正面地以“專主”來掌握所帶有的“被限制”的危險性。別的,【B+】中,史孝復明確地批評劉宗周,“必欲求其所存,而以意實之,則心亦窒礙而不靈矣。”

 

[20]【A】第四則,還有多出以下文字的其他文本,“又曰:‘心體只是一個光亮,公以為知者,乃心之知也。仆以為意者,乃心之意也。要就光亮中識取定盤針,不是以光亮為定盤針也。此誠之所以為貴也。”(《劉宗周選集》第2冊,第343頁)本文作“意中之知”、“知中之意”,劃線部門中“心之知”、“心之意”的說法,將重點置于“心”。可是無論若何,兩者的爭論在于依據“光亮”中的“知”還是被比作“指南針”的“意”,圍繞這樣的問題不斷反復。信任心之洞察力的史孝復,與相即地掌握意與知,并以意的主體性、能動性為思惟焦點的劉宗周,在分歧的側重方面進行討論。

 

[21]從“前柬”一語可見,【A】能夠并非一次問答的原始記錄,而是數次書面或許面談的結果,匯集成今朝的樣子。

 

[22]【A】中,史孝復嚴厲批評“以念為意,不過名言之誤。以意混心,則其弊有不成言者。”(第2冊,第346頁)此處亦有很年夜的分歧。

 

[23][29][30][31][35][36][37][38][39][40][42][43][45]《劉宗周選集》第3冊,第379、385、386、538、536、537、536、378~379、537、379~380、538、537、388頁。

 

[24]藍本為“幾”,按《史隱君文學兄弟傳》與《四庫全書》本改作“機”。

 

[26]【A】第十則中史孝復的發言,“意之與知,毫厘千里。故《年夜學》誠意,必先之乃至知。《中庸》誠之者之功,必先擇善而固執。學之不成不講,有以哉。”(《劉宗周選集》第2冊,第348頁)與劉宗周比擬,史孝復的觀點前后幾乎分歧。

 

[28]荒木龍太郎指出,“劉念臺在接收陽明的知行合一論的過程中,構建了長短好惡論。”“接收的過程中構建”,還是“構建的過程中接收”,需求進一個步驟討論,可是指出劉宗周思惟中陽明知行合一論的主要性,這樣的觀點很是主要。參見荒木龍太郎《陽明學中“長短-好惡”的轉變———以王陽明、王龍溪、劉念臺為中間》(《陽明學に於ける「長短―好悪」の変遷―王陽明·王龍溪·劉念臺に即して―》),《死水日文(japan(日本)語學科編)》第35號,1992年,第84頁。別的,該論文認為“‘知善知惡之心’便是非與‘好善好惡之心’即好惡是緊密一體的。”將“長短·好惡結合的劉宗周的長短好惡觀,與王陽明、王龍溪是共通的”評價,“並且,恰好與王龍溪分歧,強調以好惡貫穿《年夜學》包養心得。”“這般持有與王龍溪雷同見解的念臺的好惡論,可以認為是受陽明知行合一論(《傳習錄》上卷第5條)中‘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觀點的啟發。”(第76頁)

 

[32]本文中間所引“必有誠非所誠者”“必有知非所知之病”這些批評中有著同樣的感覺。史孝復對劉宗周的前一個批評確實很深入,可是劉宗周反擊甜心寶貝包養網的后者,其批評究竟有何力度呢?

 

[33]中純夫《論劉宗周的陽明學論———以書信為中間》(《劉宗周の陽明學観について―書牘を中間として―》,《陽明學》第14號,2002年)一文,將劉宗周的思惟變遷收拾為“(1)後期……‘始疑之’三十六歲擺佈”,“(2)中期……‘中信之’四十九歲擺佈”,“(3)后期……‘終而辯難不遺余力’五十九歲擺佈”。“後期、中期還是后期,劉宗周一向對無善無惡說予以否認。一段時期,劉宗周對陽明學轉向確定的立場,不過是在樹立本身學問的過程中,于陽明學中發現作為論據而值得援用的素材。中期對陽明學的確定,也不克不及說在本質上有著配合的懂得。”(第151頁)本文繼承此觀點,并且認為“后期”的“辯難”亦非“在本質上”展開。

 

[41]《劉宗周選集》中,此處未見校勘。

 

[46]《中國歷代書院志》第9冊,第309頁。

 

[47][49]《黃宗羲選集》第10冊,第466~468、224頁。

 

[48]黃宗羲寫墓志銘的“董吳仲”(諱允璘,慈溪人),向黃宗羲出示對劉宗周的思惟表現疑問的《劉子質疑》,討論了王、劉的思惟。有需要對此處黃宗羲的觀點依照文脈予以剖析。通過該墓志銘以及《答董吳仲論學書(丁未)》(《黃宗羲選集》第10冊,第147~149頁)的詳細剖析,能夠了了明清之際紹興地區劉宗周思惟的傳播情況,這將是今后的研討課題。

 

[50]《劉子節要附惲日初集》,林勝彩點校,鐘彩鈞校訂,臺北中國文哲研討所2015年版,第16頁。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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